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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不成结牌友 沆瀣一气变盗友
时间:2018-01-26  作者:张莹  新闻来源:  【字号: | |

  “离开家乡爹和娘,背起行囊走远方,酷暑寒冬多保重啊,打工路上自己闯······”细细品来,这首《打工行》中透着一种艰苦创业的信心,但现实也不乏不少失意的打工一族。打工失意的韦某某,茶馆搓麻将度日,慢慢结识了4、5个牌友,囊中羞涩后,一拍即合,干起了老本行,专门偷盗超市。1月17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韦某某提起公诉。1月23日,法院当庭判处韦某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罚金一万元。

  韦某某,现年32岁,是我国西南边陲的贵州一贫困县人。2013年,韦某某因与他人合伙盗窃超市内的卷烟、电脑等物品被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后于2014年8月22日刑满释放。
  从金华监狱出来后的韦某某,返回到贫困的家乡与家人寒暄了一番,决心要洗心革面。2015年后,他再次来到沿海发达城市——温州,想挣些外快。昼夜不停的工作和微薄的薪水,慢慢透支了韦某某的耐心,让他淡忘了当初的决心。不出意料,韦某某从工厂辞职,每日泡在麻将馆内打牌侃人生。渐渐的,韦某某认识了好几个牌友,口袋的钱所剩无几,囊中羞涩的韦某某与牌友商议干起老本行,得到大家响应后,有的负责联系开车的司机,有的负责准备套牌,有的开始准备手套、帽子、撬门的钢管等。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大家伙憧憬着不劳而获的生活。
  2015年11月13日21时30分许,韦某某等5人驾驶一辆套牌车从温州出发途经高速行驶至台州市椒江区的两家超市先后实施盗窃,1人负责开车将车停在路边接应,1人负责在超市门口望风,韦某某等3人使用工具撬开卷闸门进入超市盗窃,盗窃的有香烟、牛奶、手机、现金等财物。2015年11月17日20时许,韦某某等4人采用同样的作案方式,来到江山市坛石镇、贺村等地的超市、副食店先后实施三次盗窃。韦某某一共参与盗窃5此,涉案金额人民币62655元。盗窃香烟有中华、利群、大红鹰、白沙、红双喜、七匹狼、黄山、南京、牡丹、雄狮、红塔山、云烟、芙蓉王、红旗渠、大前门等27个品牌。
  2015年11月25日韦某某刑拘在逃。2016年4月21日、2017年1月17日,与韦某某一起实施盗窃的3名同案犯先后被江山市法院、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判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跑接近两年的韦某某于2017年9月20日被贵州省公安机关抓获。“当初的盗友已经刑满释放,而我却要在监狱度过即将到来的2018新年”,韦某某的言语中透着一股深深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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