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号称“干舞台”的盗窃团伙,假借推销商品的名义,利用流动舞台表演集聚观众,抛散礼品制造拥挤,趁机盗窃观众身上的财物。近日,由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的犯罪团伙成员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被告人蔡某某等六人结伙,驾驶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分别辗转开化、江山等地,先后多次以“干舞台”的方式实施盗窃。由蔡某某负责挑选“干舞台”的场地以及事后销售赃物、分发赃款。马某某、陈某、田某相互配合,实施扒窃行为。盛某某负责开车、搭建舞台及销售商品时当托。高某某负责舞台主持,哪里人多,他就将小礼品撒向哪里,制造拥挤,马某某等人则趁着混乱实施盗窃。
2017年5月2日晚6时许,犯罪团伙蔡某某一行辗转来到江山市贺村镇。通过打探,蔡某某选择了贺村镇美食城附近一个人流量较多的地点实施“干舞台”盗窃。前来观看表演的被害人宁女士不慎中招,其随身佩戴的一条黄金项链被盗走。同日晚上8时许,该团伙又将舞台转移至贺村镇贺滨路,以同样的方式窃取了被害人郑女士、毛女士随身佩戴的黄金项链。
在前后3天的是时间里,蔡某某带着他的盗窃团伙先后实施4次“干舞台”盗窃,盗取财物金额达两万六千多元。后因被害人报案而案发,涉案人员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类似的舞台表演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城市周边,其角色鱼龙混杂,其真正的目的也不得而知,当遇见类似舞台表演的时候,要多一份警醒,保护好自身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