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来江山练车考驾照,住宾馆期间发现可以通过介绍卖淫赚“外快”,后来干脆承包下整个宾馆,做介绍、容留卖淫的勾当。2018年7月2日,犯罪嫌疑人覃某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被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覃某系广西壮族人,2017年12月底到江山学开车,期间住在江山市环城西路的一家小宾馆里。没练车的时候,覃某会义务帮宾馆老板扫扫地、整理整理房间。客人以为覃某是宾馆的工作人员,会旁敲侧击得询问覃某有没有女孩子可以提供卖淫服务,正好有女子会到宾馆来问覃某有没有客人有嫖娼需求。覃某从中帮忙牵线了几次,拿到了点小红包,尝到了“甜头”。覃某心生一计,如果能将整个宾馆承包下来,做这个事情更加方便,利润空间又大。2018年4月底,覃某从宾馆老板手上,以每月1万元的租金承包下宾馆全部7个房间的经营权。4月底至5月底,覃某陆续介绍林某、胡某等女子在宾馆内多次卖淫。覃某每次从嫖客手上收取500元嫖资后,给卖淫女子220元至350不等的分成,另外给宾馆老板90元报酬,剩余的即是自己开宾馆的“额外”收入。
“现在还差最后一门考试,本来6月底我就可以顺利拿到驾照了。”覃某对承办检察官表示,不应该为一点蝇头小利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正事没做成,还把自己投进高墙之下,如今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