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信息查询: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工作时间到检察服务大厅,或拨打0570-4075903,或任何时间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微信服务平台(由“江山检察”微信号链接进入),均可通过申请与审核,及时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度、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和公开的法律文书。对已经申请查询并审核通过的上述人员,通过检察微信平台主动推送后续阶段的案件信息。
2.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因参加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原因,需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相关文书,可直接携带相关资料到检察服务大厅申请查询,案管部门对符合要求的,当场提供查询、出具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应提交单位介绍信(函)、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个人查询,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市检察院门户网站预防天地栏目中点击下载或到“江山检察”微信号便民服务栏目中点击下载)。
3.辩护律师申请阅卷: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辩护律师可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微信服务平台(由“江山检察”微信号链接进入)、电话0570-4075903预约后,或直接到检察服务大厅凭律师职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申请阅卷,案管部门现场提供阅卷。
4.辩护律师约见承办检察官:辩护律师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微信服务平台(由“江山检察”微信号链接进入)、电话0570-4075903预约会见时间,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且确有会见必要的,案管部门负责联系案件承办检察官,安排好见面时间。
5.办理控告、申诉: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权利受到侵害,刑事申诉人不服检察机关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均可携带控告或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等相关资料直接到控申部门提出控告、申诉,控申部门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依法受理,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以电话或上门形式反馈、宣布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