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墟日人多,用刀片切割吊绳的方式,偷盗小孩子脖子上的黄金或玉石吊坠,谋取钱财,以补自己不务正业造成的囊中羞涩。近日,犯罪嫌疑人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江山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邱某,女,江西省玉山县人,现年37岁。邱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出狱后,邱某仍不知悔改,纠集了两名同伙来到江山,在各乡镇墟日时实施盗窃。
2017年5月15日上午,徐女士带着自己十六个月大的女儿出来赶集,没想到一出来就被犯罪嫌疑人邱某及同伙盯上了。邱某等人看见徐女士女儿脖子上挂着的小金佛黄金吊坠,就趁徐女士不注意,用刀片割断小女孩脖子上系挂吊坠的红绳子,盗走吊坠。2017年8月10日,犯罪嫌疑人邱某等人又来到江山市贺村镇,在贺康路上,犯罪嫌疑人邱某盯上了一位脖子上挂着福字金牌吊坠的4岁小孩,于是便与同伙一起尾随这位小孩,采用同样方式盗走小孩脖子上的福字金牌。自2017年5月至8月间,犯罪嫌疑人邱某与其同伙以同样方式先后四次实施盗窃。
利用这种方式实施盗窃,不仅损害他人财产利益,且有可能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在携带孩子外出时,尽量不要让孩子佩戴贵重的首饰,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