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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检释法】酒后接到挪车电话,该挪吗?
时间:2023-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挪!可以请他人代挪,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自行驾驶,因为酒后挪车,也构成犯罪!

今年8月底,一天晚上,毛某在饭店吃饭,因停车不规范,阻碍其他车辆通行,接到114移车电话,毛某遂驾驶车子准备停到其他停车场去,在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时与对向行驶的小车发生剐蹭。交警到场后,毛某认为挪车不等于驾驶,否认驾车。现场呼气酒精测试一直显示是有酒精但是没有数值,休息10分钟后,呼气酒精测试含量为187mg/100ml,交警遂带毛某到医院抽血检测,后经鉴定,毛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

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对毛某进行释法说理,毛某认识到酒后挪车具有社会危险性,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毛某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有人可能觉得酒后挪车行为,驾驶距离短,车速慢,就误以为酒后挪车没有危险,不犯罪,但喝酒后,酒精会削弱人的辨别能力、反应能力,在开车时实际上很容易发生危险,司法实践中,酒后短距离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情形也经常发生。

检察官提醒: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所以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道路上醉酒驾车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就推定其具有发生危害结果的紧迫危险,不要求造成危害后果。另外,无论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车辆进出是否需要等级,只要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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