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塘源口乡的朱某原本是本市一家塑料制品厂的工人,因为觉得自己辛苦上班每月却只有3000元左右的工资,平时花钱又大手大脚的,这点钱根本无法满足自己的日常开销,所以就整天想着能不能从其它地方“弄”些钱来花,这“邪念”一起,还真被他想到了一条“轻松简单”的“致富路”。
2017年11月初的一天凌晨,朱某来到江山市城北菜场边的一户人家门口,看见一辆红色越野车停在路边,他打探了一下,确定四周无人,随即上前试着拉了一下车门把手,没想到车门就这样简单的打开啦。欣喜若狂的朱某赶紧钻进车中实施盗窃,他从车内中控台上面的一个女式皮包内发现了1500元人民币,将这些钱偷到手后,朱某就悄悄逃离了现场。
初次得手就赚得了1500元的“外快”,整个过程又“无惊无险”,尝到甜头的朱某再也抵挡不了“犯罪”的诱惑,先后10次以类似的手法,从国际花城小区、锐思特酒店停车场、北关大桥底等地停在路边的汽车内共盗得约8000元人民币的现金以及香烟等财物。2018年7月26日,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小提醒: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大幅度提高,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已经在各个家庭得到普及。请大家提高防范意识,平时离开自己的汽车,应关紧车门并及时上锁,不要给朱某这样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