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要求,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能和检察工作质效。11月27日上午,全市刑事检察沙龙活动(第三期)在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举行,衢州市县两级检察院30余名刑事检察条线干警参加。
本次沙龙围绕“安全生产类案件办理司法实务”展开,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廖靖宇、徐军涛作主题发言,其他参与人员结合办案实践谈体会。
廖靖宇系统梳理了危险驾驶罪、危险作业罪的条文立法沿革以及法律适用,并针对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结合个人办案实际分享了经验与感受。
徐军涛以案例介绍入手,详细分享了“现实危险”的研判标准,同时提醒判断时,既要避免将法律禁止的三类危险作业行为直接推定具有“现实危险”,又要防止以专家意见或鉴定结论代替实际性的司法审查。
现场各基层院干警围绕检察院如何在事故调查时提前介入等问题,结合各地办案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衢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李怡娴博士受邀参加,对本次沙龙活动作了精彩点评,提及现阶段关于“现实危险性”入罪条件并未明确以及法律竞合等问题,并分享了相关学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