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传承发扬谢高华同志改革担当精神,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向改革先锋谢高华同志学习活动暨12月主题党日活动,赴改革担当精神传承馆参观学习。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谢高华改革担当精神传承馆大厅内,全体党员面对庄严鲜艳的党旗,重温入党誓词,在铮铮誓言中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初心使命。
谢高华(1931年11月-2019年10月),男,汉族,浙江省衢州人。1952年2月参加工作,195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义乌县委书记,衢州市常务副市长,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谢高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谢高华获评“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催生培育者”。2019年9月,谢高华获得“最美奋斗者”荣誉。2021年,党中央决定,追授谢高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大家通过视频、照片、故事、实物等深入了解谢高华同志的生平事迹和改革故事,谢高华敢于担当作为、敢于改革创新的革命精神,以及严于律己、清廉传家的高尚品格深深感染着大家。
通过此次参观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谢高华勇于担当、改革创新精神、杨炯清正廉洁事迹,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把革命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勇担使命的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