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质量建设年”活动载体,深化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作用,组织起草《关于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量刑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常见犯罪侦查取证指引》《常见犯罪量刑指引》2个配套文件,推动江山市委政法委和公检法司联合发文,促进程序更规范、量刑更精准、操作更便捷,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以庭审实质化为中心的“大控方”格局。
一、推动政法委出台实施意见规范诉讼程序
《实施意见》将目标要求具体化,明确公、检、法以实现量刑事实类型化、刑罚裁量规范化、法庭辩论标准化等为目标,全面充分准确运用量刑情节。明确各方职责,加强检警互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非罪化备案处理机制、逮捕必要性评估机制和刑拘案件周报机制,保障法院在庭审中量刑程序独立性,加强量刑说理。对起诉意见书、量刑建议书、刑事判决书三份法律文书进行完善,突出量刑因素,创新设计量刑建议说明书,完善量刑协商、量刑辩论载体。
二、联合公安出台侦查取证指引夯实证据基础
侦查取证要求更具体,对照上级院标准,分别从正反两个方向对案件证据收集、讯问笔录制作、侦查措施运用等方面提出细致要求。量刑事实取证要点更明晰,对相关重要情况的侦查范围、重点进行一一列举,突出强调量刑情节对反映罪行轻重的重要性。常见犯罪取证重点更突显,对盗窃、抢劫等9类犯罪不同情形的取证重点进一步明确,为后续精准量刑奠定基础。
三、联合法院出台量刑指引细化量刑标准
优化量刑基本方法、情节适用和常见犯罪量刑标准。针对办案中可能遇到的各类情形确定调节基准刑、确定宣告刑、判处罚金刑、适用缓刑的方法和原则。根据江山市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细化不同犯罪情节下从宽或从严调节量刑的幅度比例,有利于引导犯罪嫌疑人尽早全面交代犯罪事实。按照办案实际需要,对19类常见犯罪的量刑标准,由幅度刑细化为确定刑,为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审判机关裁判量刑提供准确参考。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参照指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4件359人,法院判决192件304人,认罪认罚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一审服判率达97%。下一步,公检法司将继续加强沟通配合,能动履职,形成长效监督、配合机制,为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量刑实体化运行,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